“王廷相,字子衡,仪封人”古文阅读标准答案及原文译文解析

本篇阅读赏析名为:“王廷相,字子衡,仪封人”古文阅读标准答案及原文译文解析,是由中华经典诗词网从海量的中小学考试试题中精选而来,为广大师生和古文爱好者提供标准答案和翻译解析。以下为正文内容。

王廷相,字子衡,仪封人。幼有文名,登弘治十五年进士,选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以忧去。正德初,服阕至京,刘瑾中以罪,谪亳州判官,量移高淳知县。
召为御史,疏言:“大盗四起,将帅未能平。由将权轻,不能御敌;兵机疏,不能扼险也。盗贼所至,乡民奉牛酒,甚者为效力。盗有生杀权,而将帅反无之,故兵不用命。宜假便宜,退却者必斩。”帝切责总督诸臣,悉从其议。屡迁四川佥事、山东副使,皆提督学校。
居二年,加兵部尚书兼前官,提督团营,仍理院事。两考满,加太子少保。畿民盗天寿山陵树,巡按杨绍芳引盗大祀神御物律斩。廷相言:“大祀神御物者,指神御在内祭器帷帐之物而言。律文盗陵木者,止杖一百,徒三年。今舍本律,非刑之平。”忤旨,罚俸一月。帝将幸承天,廷相与诸大臣谏,不纳。扈从还,以九年满,加太子太保。雷震奉先殿,廷相言:“人事修而后天道顺,大臣法而后小臣廉。今廉隅不立,贿赂盛行,先朝犹暮夜之私,而今则白日之攫。大臣污则小臣悉效,京官贪则外臣无畏。臣职宪纪,不能绝其弊,乞先罢斥。”用以刺尚书严嵩、张瓚辈。帝但谕留而已。
廷相掌内台最久,有威重。督团营,与郭勋共事,逡巡其间,不能有所振饬。给事中李凤来等论权贵夺民利,章下都察院,廷相檄五城御史核实,迟四十余日,给事中章允贤遂劾廷相徇私慢上。帝方诘责,而廷相以御史所核闻,惟郭勋侵最多。帝令勋自奏,于是劾勋者群起。勋复以领敕稽留,触帝怒,下狱。责廷相朋比阿党,斥为民。越三年,卒。
廷相博学好议论,以经术称,然其说颇乖僻。隆庆初,复官,赠少保,谥肃敏。
                                                                 (节选自《明史·杨廷和传》)
4.对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 以忧去              忧:疾病
B. 服阕至京            阕:结束
C. 量移高淳知县        量:酌量
D. 宜假便宜            假:给予
5.以下各组句子中,全都表明王廷相直言时政之过的一组是(3分)
①而将帅反无之,故兵不用命          ②律文盗陵木者,止杖一百
③今舍本律,非刑之平                ④人事修而后天道顺
⑤今廉隅不立,贿赂盛行              ⑥不能绝其弊,乞先罢斥
A.①④⑥    B.②④⑤    C.①③⑤    D.②③⑥
6.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作为御史,王廷相敢于直言。他上疏指出,大盗之所以从四方兴起,将帅不能平叛的原因是:将帅权轻,不能抵御敌人;军机不严密,不能扼守险要。
B.王廷相重视法律的公正性。在京郊的老百姓偷盗天寿山陵墓的树木这件事上,他援引法律条文,指出了巡按杨绍芳引用盗大祀神御物条律判处斩刑的错误。
C.王廷相敢于针砭时弊。他认为大臣守法小臣才廉洁,当前的现状是端正不苟的品性不立,贿赂盛行,以自己在职有过要求罢免来讥刺严嵩、张瓒之流。
D.王廷相敢于承担责任。给事中李凤来等检举权贵夺占民利,奏章下发都察院,王廷相故意拖沓,等到皇帝诘责,才把御史核实的情况奏上,他被罢免为民。
7.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先朝犹暮夜之私,而今则白日之攫。
(2)与郭勋共事,逡巡其间,不能有所振饬。

参考答案
4.(3分)A(忧:父母的丧事)
5.(3分)B(②说的是法律条文的规定;④说的是一般的道理;⑥是王廷相提出的对自己的处罚)     
6.(3分)D(“王廷相敢于承担责任”的概括于文无据)
7.(10分)
(1)(5分)先朝还只会在黑夜里偷偷行贿,而现在则敢在大白天受贿。
译出大意给3分;“私”、“攫”两处,每译对一处给1分。
(2)(5分) 与郭勋共事,顾忌迟疑,不能有所作为(整顿)。
译出大意给3分;“逡巡”、“振饬”两处,每译对一处给1分。

参考译文
王廷相,字子衡,山西仪封县人。幼年有文名。考中弘治十五年进士,选为庶吉士,授官兵科给事中。因丧事离职。正德初年,服丧期满后到京城,刘瑾中伤他有罪,贬为亳州判官,酌量调迁任高淳知县。
征召任御史,上疏说:“大盗从四方兴起,将帅不能平叛。这是由于将帅权轻,不能抵御敌人;军事机要疏漏,不能扼守险要的缘故。盗贼所到之处,乡民进奉牛酒,更有甚者为贼寇效力。盗贼有生杀大权,而将帅反而没有,因此兵不出力。应给予便宜行事的权利,退却的人必须斩首。”皇帝严厉斥责总督诸臣,全部听从他的建议。多次升任四川佥事、山东副使,都督察学校。

过了两年,加封兵部尚书兼任前官,提督团营,仍然管理院事。两考期满,加官太子少保。京郊的百姓偷盗天寿山陵墓的树木,巡按杨绍芳引用盗大祀神御物条律判处斩刑。王廷相说:“大祀神御物,是指在官内的祭器帷帐之类的物品而言。法律条文规定盗陵木的人,只杖责一百,罚服劳役三年。现在舍弃本律,不合刑法的公平。”触犯了皇帝的旨意,扣发薪俸一月。皇帝将驾临承天,王廷相与众大臣劝谏,不采纳。跟从出行返还,因九年任期满,加官太子太保。雷电击坏奉先殿,王廷相说:“人事整治而后天道和顺,大臣守法而后小臣廉洁。现在端方不苟的品性不立,贿赂盛行,先朝还只会在黑夜里偷偷行贿,而现在则敢在大白天受贿。大臣贪婪则小臣们都效仿,京官贪婪则地方官便有恃无恐。。臣职掌宪法纲纪,却不能杜绝弊端,请求率先罢免。”用以讽刺尚书严嵩、张瓒之流。皇帝只传谕令他留下而已。

王廷相掌管都察院最久,有威望。督察团营时,与郭勋共事,顾忌迟疑,不能有所作为。给事中李凤来等检举权贵夺占民利,奉章下发都察院,王廷相用檄文晓喻五城御史核实,迟了四十多天,给事中章允贤就弹劾王廷相徇私情怠慢皇上。皇上正要诘责,而王廷相把御史核实的情况奏上,只有郭勋侵占最多。皇帝令郭勋亲自陈奏,于是弹劾的人成群而起。郭勋又因领敕令迟缓,触发皇帝的怒气,被关进牢狱。斥责王廷相与郭勋结成朋党,于是罢免为民。过了三年,死去。
王廷相博学好议论,以经术著称,然而他的学说颇为乖僻。隆庆初年,恢复原官,追赠少保,谥号肃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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