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阅读赏析名为:“吴育,字春卿,建安人也”古文阅读标准答案解析及译文解析,是由中华经典诗词网从海量的中小学考试试题中精选而来,为广大师生和古文爱好者提供标准答案和翻译解析。以下为正文内容。
吴育,字春卿,建安人也。累官光禄卿,以礼部侍郎致仕。育少奇颖博学,举进士,试礼部第一,中甲科。除大理评事,迁寺丞。历知临安、诸暨、襄城三县。
庆历五年,拜右谏议大夫、枢密副使。居数月,改参知政事。山东盗起,帝遣中使按视,还奏:“盗不足虑。兖州杜衍、郓州富弼,山东人尊爱之,此可忧也。”帝欲徙二人于淮南,育曰:“
盗诚无足虑者,小人乘时以倾大臣,祸几不可御矣。”事遂寝。向绶知永静军,为不法,疑通判江中立发其阴事,因构狱以危法中之,中立自经死。绶宰相子,大臣有营助,欲傅轻法。育曰:“不杀绶,无以示天下。”卒减死一等,流南方。
育在政府遇事敢言与宰相贾昌朝数争议上前左右皆失色育论辨不已乃请曰臣所辨者职也顾力不胜愿罢臣职帝语大臣曰:“吴育刚正可用,第嫉恶太过耳。”一日,侍读禁中,帝因语及“臣下毁誉,多出爱憎,卿所当慎也”。育曰:“知而形之言,不若察而行之事。圣主之行,如日月之明。进一人,使人皆知其善,出一人,使人皆晓其恶,则阴邪不能构害,公正可以自立,百王之要道也。”帝数欲大用,为谏官刘元瑜诬奏育在河南尝贷民出息钱。久之,除宣徽南院使、鄜延路经略安抚使,判延州。
夏人既称臣,而并边种落数侵耕为患。庞籍守并州,欲筑堡备之。育谓:“要契未明而亟城,则羌人必争,争而受患者必麟府也。”既而夏人果犯河外,陷骁将郭恩,而太原将佐皆得罪去。
育性明果,所至作条教,简疏易行而不可犯。遇事不妄发,发即人不能挠。辨论明白,使人听之不疑。初尹开封,范仲淹在政府,因事与仲淹忤。既而仲淹安抚河东,有奏请,多为任事者所沮,育取可行者固行之。
晚年在西台,与宋庠相唱酬,追裴、白遗事至数百篇。体素羸,少时力学,得心疾,后得古方,和丹砂饵之,大醉,一夕而愈。后数发,每发数十日乃已。已而卒,年五十五。赠吏部尚书,谥正肃。 (节选自《宋史·列传五十》,有删改)
9.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事遂寝 寝:平息 B.陷骁将郭恩 陷:陷害
C.因事与仲淹忤 忤:抵触 D.和丹砂饵之 饵:服食
10.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A.育在政府遇事/敢言与宰相贾昌朝/数争议上前/左右皆失色/育论辨/不已乃请曰/臣所辨者/职也/顾力不胜/愿罢臣职/
B.育在政府遇事/敢言与宰相贾昌朝/数争议/上前左右皆失色/育论辨不已/乃请曰/臣所辨者/职也/顾力不胜/愿罢臣职/
C.育在政府/遇事敢言/与宰相贾昌朝数争议上前/左右皆失色/育论辨不已/乃请曰/臣所辨者/职也/顾力不胜/愿罢臣职/
D.育在政府/遇事敢言/与宰相贾昌朝数争议/上前左右皆失色/育论辨/不已乃请曰/臣所辨者/职也/顾力不胜/愿罢臣职/
1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进士”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通过最后一级中央政府朝廷考试者。宋朝时“甲科”是进士分档的概念,一档为甲科,二档为乙科。
B.“除”“迁”是古代官职变动的常用词语。“除”一般指免去旧职授予新职;“迁”指调动改派官职,“右迁”表示升职,“左迁”表示降职。
C.“庆历”是年号,年号是中国封建帝王用来纪年的一种名号,一般由众大臣拟定,每位皇帝使用一个年号,新皇帝登基常常改变年号。
D.“山东”在秦汉时期一般指崤山以东地区,宋朝时太行山以东的黄河流域广大地区也被称作山东,二者都与现在山东省的地理范围不同。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理解与分析,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向绶以很严重的罪名陷害他人,导致他人自杀身亡,因为他是宰相的儿子,大臣们想轻判,吴育却认为应该判死罪,最终向绶被判流放南方。
B.皇帝多次想重用吴育,但谏官刘元瑜诬陷吴育,说他在河南时曾经向民间放贷并以此收取利息,这导致吴育被发配到延州。
C.吴育聪颖果断,所到之处制定的措施简单易行而不可冒犯。他遇事不随意做决定,一旦做出决定就没人能够阻止他执行。
D.本文以具体事例和人物语言,体现出吴育直言敢谏、刚直不阿、忠心为国的可贵品格,他的谥号“正肃”是对其品格的最好概括。
13.把文言文阅读材料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盗诚无足虑者,小人乘时以倾大臣,祸几不可御矣。(5分)
(2)既而仲淹安抚河东,有奏请,多为任事者所沮,育取可行者固行之。(5分)
参考答案
9.B陷,意思应为“攻陷”。
10.C 原文断句应为:育在政府,遇事敢言,与宰相贾昌朝数争议上前,左右皆失色。育论辨不已,乃请曰:“臣所辨者,职也;顾力不胜,愿罢臣职。”
11.C [解析] 考查常见古代文化常识。年号,是我国历代封建王朝用来纪年的一种名号。一般由皇帝发起。先秦至汉初无年号,汉武帝刘彻继位后,始有年号的出现,后形成制度。历代帝王凡遇到天降祥瑞或内讧外忧,遇到大事、要事,都要更改一下年号。一个皇帝所用年号少则一个,多则十几个。如唐高宗有14个;明清皇帝大多一人一年号,故后世常以年号作为皇帝的称呼,如永乐皇帝、康熙皇帝等。
12.B [解析]“这导致吴育被发配到延州”,“发配”属对原文“判延州”中的“判”理解不当。此处“判”是古代表示高位兼低职或出任地方官,可译为“做……通判”“管理”之意。
13.(10分)①盗贼确实不值得忧虑,小人趁机来排挤(或“倾轧”)大臣,祸患几乎(或“大概”)不可以抵挡了。(5分)
评分标准:重点词“诚”“虑”“乘时”“倾”“御”,译错一处扣1分。
②不久范仲淹到河东任职(或“治理河东”或“做河东安抚使”),有所上奏请求(或“有上奏请求的事”),大多(或“多次”)被办事官员(或“管理政事的人”)阻拦,吴育选取可行的方面坚决去做(或“办理”)。(5分)
评分标准:重点词“既而”、被动句、“任事”“沮”“固”,译错一处扣1分。
参考译文
吴育,字春卿,是建安人。吴育积功升官至光禄卿,以礼部侍郎的官职退休。吴育年少时特别聪颖,博学多才,考中进士,参加礼部考试也第一,考中甲科。任职大理评事的官职,又升官至寺承。连续治理临安,诸暨,襄城三县的工作。
庆历五年,吴育被授予右谏议大夫、枢密副使官职。过了几个月,改任参知政事。山东出现了强盗,皇帝派遣钦差大臣(多由宦官担任)巡视,钦差大臣回奏皇上:“强盗不值得忧虑。兖州杜衍、郓州富弼,受到山东人尊重爱戴,这倒是值得忧虑的事情。”皇帝想把这两个人调到淮南。吴育说:“强盗确实不值得忧虑,但是小人趁机来排挤大臣,祸患就很难抵挡。”于是这件事情就停了下来。向绶主持永静军队事务,做了违法乱纪的事情,他怀疑通判江中立揭发了他暗中做的坏事,于是设计冤案想用严法陷害他,江中立上吊自杀。向绶是宰相的儿子,大臣从中帮忙,想从轻发落。吴育说:“不杀向绶,无法向天下百姓交代。”最终判为减死一等,流放南方。
吴育在政府部门,遇到什么不平的事情敢说,与宰相贾昌朝多次在皇上面前争议,左右大臣都有难色。吴育论辩不止,于是向皇帝请求说:“我争辩这些事情,这是我的职责;只是能力有限,请皇上罢免我的职位。”皇帝对大臣说:“吴育刚正不阿,只是嫉恶太甚罢了。”有一天,在宫中陪侍皇帝读书,皇帝顺便谈到“臣子的诋毁,赞誉,多出于爱憎的情感,这正是你应当注意的地方”,吴育说:“知道了就说出来,不如看清楚后就照办。圣明的皇帝的一举一动,像太阳月亮的光明。进用一人,使人们都知道他的长处,摒弃一人,使人们都知道他的坏处,那么阴邪之人就不能构成危害,公正之人就可以自立于世,这就是历代帝王执政的重要的方法。”皇帝多次想重用吴育,但因为谏官刘元瑜诬陷吴育在河南时曾经向民间放贷并以此收取利息。过了一段时间,吴育被任命为宣徽南院使、鄜延路经略安抚使,管理延州。
夏人向宋称臣之后,并州边境的少数民族和部落多次侵扰宋朝百姓耕种,成为祸患。庞籍守卫并州,想要修筑城堡进行防备。吴育说:“修订的盟约还没明确就急忙筑城,那么羌族人一定会争夺,如果争夺那么遭受祸患的一定是麟、府地区了。”不久夏人果然侵犯河外地区,攻陷了骁将郭恩的军队,导致太原的武将官员都获罪离职。
吴育性情精明果断,所到之处制定的措施,简单易行而不可冒犯。他遇事不轻易做决定,一旦做出决定人家就不能阻挠。吴育辨论事理明白,使人听了后不会有疑惑。起初治理开封府,范仲淹也在这里任职,因为有事情与仲淹闹了矛盾。不久范仲淹到河东任职,范仲淹有所奏请,多被办事职员所阻拦,吴育选取可行者坚决办理。
吴育晚年在西台,和宋庠相互唱和往来,追溯裴度和白居易遗事到几百篇。吴育体质素来羸弱,年轻时发力学习,得了心疾,后来得到古药方,药需要和丹砂一起服用,服用后大醉,一晚上就痊愈了。后来多次发作,每次发作就要几十天。不久后故去,终年五十五岁。死后朝廷追赠为礼部尚书,谥号为“正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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